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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手记(6)——藏匿的王后
Geurt Gijssen
我继续回答读者一些有趣的问题。
来自墨西哥的Gabriel说,我有两个问题来自两个独立事件,裁判对每一个都不好解决。
第一件,大致是这样的:一盘阿根廷大师和墨西哥大师的对局,大家都时间恐慌在拼命抢,当时使用电子(数字)棋钟。突然墨西哥大师超时了,阿根廷大师喊“时间!”并试图以通常方法按停棋钟,可是不行(很多电子棋钟按停方法是不同的)。于是他叫裁判,当裁判到来时他自己的时间也超出了。根据规则,裁判判该局作和。和棋不合理,却合法。您怎么认为呢?难道参加比赛前必须先学会所有种类的棋钟的停止方法吗?
第二件,有些人的行为令人觉得羞耻。一次胜者有奖金败者什么都没有的公开赛的最后一轮,也是双方都陷入了时间恐慌。那是一个兵残局,双方都飞快地往底线推进自己的兵。但是显然黑棋将先升变为后且带将,然后可以4、5步之内强行将死对手。
但当双方都疯狂地推进各自兵的时候,白方不动声色地从棋盘边缘抓起黑棋的后藏进自己的口袋!因此,当黑兵到达底线时,黑说“后:将!”他徒劳地寻找黑后,同时开始以兵叫将对手的王。白方于是声称把兵当成后是非法的,要求要用正确的棋子。黑方于是满地板上和桌子底下找后(他的棋钟还在走),不过什么也没找到。这个过程中,他的头埋在桌子边底下。他抓起车放于棋盘再叫:“后:将!”但对手又再拒绝:“那不是后!”黑方当然非常懊恼,站起来寻找裁判。但当裁判出现时,黑方时间到了。(同时,白方偷偷地把那只后拿出口袋,非常狡猾地把它藏在杯子后面)。裁判宣布黑棋超时负。
很不公道啊,不是吗?难道为了避免这样的意外,参加比赛前口袋里要另外多放一只后不可??
回答:两件事情完全不同,但实际上答案一样。两件事中棋手都必须按停棋钟,按停数字棋钟很容易的,按“开始/停止”按钮就行了。两件事中棋手都必须召唤裁判。
第一件,非常清楚,参看规则B7(关于快棋和超快棋) 【译注:原文答案和问题顺序颠倒了】
第二件,棋手应该要求裁判给他一个后,他应该按停棋钟并召唤裁判,看规则6.12(b)就是那样说的。
否则,最后,规则8说,如果双方超时,该局作和。
结论:明智的做法是在比赛前询问裁判如何按停棋钟。而我对裁判的建议是:请在赛事开始时解释如何、以及什么情况之下棋手可以按停棋钟。
来自西班牙的Ernesto问到,“有规则条款说,在快速完成阶段,所余少于两分钟时间的一方可以向裁判要求该局作和,然后,如果裁判认为对手没有“以常规方式”努力求胜,或者以常规方式不可能取胜,他就应该宣布该局作和。我的问题是:如何理解“常规方式”?有什么规定吗?”
例如,假设您就是声称和棋的一方【译注:offer draw和claim draw。该系列文章一直到这篇,涉及的多数是后者,即“声称和棋”,或曰“要求裁判作和棋判决”】,而当时你大一子。但是双方的后、车以及一些轻子还在。那么尽管你子力明显占优,这个声称要求可以被否定吗?是不是有必要为了达到某个更清楚的特定环节而简化局势呢?双方的王同样安全,子力的优势还没有清楚见效。“常规方式”的概念是根据裁判的准绳还是有更客观的评价?”
回答:首先要注明,你说的是“快速完成阶段”,即指“常规”对局【译注:不是快棋和超快棋】的最后阶段,所有着法都必须在限定时间内走完。
你的问题有趣而困难。曾有国际裁判提议做一张局面表,从中裁判可以据此决定是否宣布和棋。但这个提议被否决了。
有过这样例子,比如王车对王象,象方声称和棋,裁判要求对局继续。然后象方证明了她懂得如何防守,到达的局面对手无法取胜。换句话说,对手除了在时间上胜之外,无法“以常规方式”取胜。所以最终裁判同意该局判和。
但在更复杂的局面里,就如你所给出的,裁判必须总是推迟作决定。我认为你是对的,这依赖于裁判的准绳。我不得不重复,对于职业对局,使用菲舍尔制是值得推崇的。那样就不会有问题了。
另外要说的是,在快棋和超快棋中,这样的声称是不允许的。
来自南非的Fred问,棋手把王走到一格但没有松手,又把王在邻近格子周围滑动,为的是检查一下局面。他说这是可以的,规则说松开手的棋子才算走棋。这对吗?
回答:这个解释不正确。我认为这是在干扰对手。当棋手把棋子走到一格,没有松开手,然后发现别的格子更好,我没有异议。但如果他把棋子移动到不同格子检查不同局面,这肯定是不对的。
让我再次强调,棋手很多时候对我说,他们是在自己的时间里这样做的,没有妨碍对手。我的标准回答总是,自己的时间里也不能这样做,即使在自己的时间里,这种行为也必须纠正。
来自印度尼西亚的Budiman问,规则6.9说,“……如果一方在分配时间里没有完成指定步数,就是他负;但是,如果局面上对方无论以任何可能的合法着法系列都无法将死他,该局作和。”
现在,假设棋手A一王一马,棋手B一王一车。然后B突然超时,而在最后局面,B的王被将死了(例如,B:Kh8 和 Rh7; A:Kf8 和
Ng6),这样是不是说该判棋手B负?如果他没有了车反而是和棋。在快棋或超快棋里有不同的规定吗?
回答:你是对的,该局是棋手B负,对于快棋同样适用。
但对于超快棋就不同了。超快棋规则C4说,要取胜则一方必须拥有“将杀潜力”。定义为最终要有合适子力、合法地制造对手无法避免一步被杀的局面,包括“帮助将杀”。
来自荷兰的一位裁判Martin说了一件事,他是裁判,有一盘棋,一方走了步非法棋步,他拥有一个致胜的残局但只剩下1分钟了,对手比他多几分钟可用于防守。正规来说这位裁判应该【因为非法棋步的出现】而给防守方加上两分钟,但他考虑到调整时钟大概要花20秒,这样反而让进攻方得益,因为有更多一点的时间再思考取胜计划,所以他没有这样做。裁判长斥责了他。而他认为裁判是不是应该有更多选择余地,因为他觉得如果那样做是违反了对局精神。
回答:从文中叙述,我理解这发生在对局最后阶段,“快速完成”规则生效。主裁判的斥责是对的,规则是严格的。发生了非法棋步,受害方被干扰了,应该给予补偿。假如是他超时输棋,他就会指责你没有给他额外加上两分钟了。
出处: chesscafe的专栏"An Arbiter's notebook"
译者: eric
类型: 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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