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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手记特别篇——以观众的眼光
Geurt Gijssen
裁判和赛事组织者多数情况下都乐意令观众感到愉快,这很合理,尤其在高等级比赛中。我理解,因为他们是明星,我知道棋手也乐意。
最近我以观众而不是裁判的身份观看了某次比赛。当时没有电子棋盘、没有显示器。全靠一个棋童把对局 记录在纸上然后在一个大演示棋盘上演示出来。当对局出现时间压力时,摆棋的男孩只能抢着记录而摆不了棋。这可以理解,不过也许除了第一排的之外,公众谁也看不到对局发展。然后时间压力过去,男孩就一古脑把着法在演示棋盘上全走出来,结果观众没有人能跟得上。
而另一对局也出现了时间恐慌,于是很多棋手、当值裁判和组织人员围在棋桌边,刚好挡着演示棋盘。结果观众都看不见对局进展。不过,观众依然礼貌地保持平静,接受事实。
有些比赛,观众是要购买入场券的。我认为许多人包括组织者和管理者都没有意识到付了钱的观众被忽略了的影响。我理解裁判和组织者也是热爱象棋的,尤其当国际比赛,有自己的同胞参赛时更想旁观。但我多次发现他们如此入迷以至妨碍了付费的观众。观众除了发出嘘声没得选择。
我在说那些精通棋规、备受棋手尊敬、但却轻视观众的裁判。某种程度上,他们不懂得观众也是国际象棋舞台的必要组成部分。
还有其它一些事情我不愿意看到。有次比赛目击两位特级大师在棋厅外交谈,我以为对局已结束,结果令感到我意外——如果从裁判角度看甚至是震惊——他们的对局还在进行,而却在棋厅外谈得欢。
有次女子比赛,对局过程中有一位选手和她的教练在赛场交谈,并且不止几句。我对裁判说了这是不允许的,他告诉我无法阻止他们。我解释说就算他们没有谈论对局,这种事情对对手也很不好。最后该裁判走过去干预。后来我读到一份对该裁判的采访,他抱怨说我太严格了。他个人认为,只要选手没有怨言,他就觉得没问题……
有趣的是,关于观众有另一种声音。我收到一封来自英国一位经常参赛的人士的电子邮件。信中他提出,如果发生有人超时而裁判不在场,旁观者的目击证据是不是也可采用?还有,旁观者指出非法棋步的情况是否也适用呢?尽管这可能会带来问题,但他个人认为超时方就没有抱怨的依靠了……
多谢这位先生的信。国际象棋规则中13.7条款涉及观众:观众以及另外对局的棋手不得谈论或以别的方式干预当前对局。如有必要,裁判可把违规者逐出赛场。
显然,裁判可以有所举动的。坦率地说,这位先生信中所列举情况还不是最糟的。大家知道,一旦超时则对局结束,观众的干预不能改变结果;观众指出非法棋步也不具决定性。观众干预是非常令人不愉快的。观众的最佳做法是告知裁判,然后由裁判介入。
我也指出了,还会有更糟的情况。例如观众在赛场大叫:“某某,走Ne4”。此时,裁判能做的只有把这位观众请离赛场。然后,接着的问题当然是:那么棋手可以走Ne4吗?我认为可以,因为棋手不应因观众的行为而受惩罚。
最近荷兰团体赛中有件事,某队队长告诉己方一队员他已走满40着。裁判警告了队长,荷兰棋协理事会一成员裁定,因为队长干扰,所以该局判他们方负。但申诉委员会判定棋手不应因队长的错误而受罚。类似的,欧洲俱乐部比赛也出现大致的事情。最终申诉委员会判定棋手本人不受罚,但队长要受罚,队长被禁止参加所有正式赛事两年。
很高兴,上次奥赛中,裁判和队长的合作很愉快,气氛轻松。
最后要提到一些特别的观众:家人。在青少年比赛中,父母制造的问题可真不少……即席许诺奖励赢棋;教子女走棋;抱怨其他父母……我可能夸张了点,但对青少年赛,不得不这样说。
而另一方面,棋手的妻子或丈夫的行为应该说一般都很好。可以从伴侣的脸上看出紧张,但他们从不干预。
出处: chesscafe的专栏"An Arbiter's notebook"
译者: eric
类型: 节译自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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